浙江开展“满意消费长三角浙里行”活动 对消费投诉进行统一公示
发布日期: 2021-11-16 14:20:41 来源: 中国食品报

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举行“满意消费长三角浙里行”媒体采风活动,组织十余家媒体,分赴湖州、台州等地市采访宣传。此次活动旨在全面展示浙江省“满意消费长三角”行动和“放心消费在浙江”建设所取得的成效,讲好放心消费浙江故事。

2019年以来,浙江省以《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“满意消费长三角”行动方案》为纲,印发了2019-2022年“满意消费长三角”行动实施方案,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,并且始终将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“满意消费长三角”行动的关键,推进异地异店退换货活动。同时,联合开展长三角地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,在315、春节、五一、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,对消费投诉进行统一公示。

据统计,截至10月底,该省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4万家,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0.1万家,放心工厂3.6万家;该省75家农商银行申报创建“放心金融网点”4017个,聘任放心消费协管员3768名,放心消费工作的影响力有效提升。

启动仪式上还介绍了今年8月启用的“放心消费在浙江”智慧监管平台,该平台开通主体自主自助申报、系统初审、监管审核和消费维权等功能,完善了放心消费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功能,建立“选育池”“培育库”“星级库”“预警库”,实现放心消费单位100%在线申报和培育。同时,该平台还实现了与“浙江企业在线”、“浙江质量在线”、“浙冷链”、“浙食链”、“浙江执法在线”等平台的数据互联,开展分类建库、动态培育、综合评价,实现放心消费单位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。

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浙江将立足长三角地区现有合作基础,继续发挥浙江优势,聚焦质量、聚焦全域、聚焦关键,依托数字化平台,抓好无理由退货,扎实提升创建质量,不断擦亮“放心消费在浙江”金字招牌,持续领跑“满意消费长三角”行动,为长三角地区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供浙江样板。

(夏弦 刘欣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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